──自我放逐於室外,不依賴人類用來自禁、自縛的屋舍,重新思考建築物與人的關連,沒有遮風避雨,人便活不下去,會被環境襲倒嗎?可能付出什麼代價?光被警察當遊民,便可以讓你抓狂,甚至使「表演作品」中斷(所幸法院准予在室外開庭)。

這也是為期一年的另件謝德慶作品,發表於紐約,這一年他不進任何有屋頂(簷)的地方(1981.9.26-1982.9.26)。

對這個議題,還有一位奧地利建築藝術家探索過,那就是「百水社區」(Hundertwasser House)的作者施特瓦索,別名胡特華索(Friedrich Stowasser 1928-2000),他極力主張建築物的「人性化」。他反對現代建築的冷和硬,他的建築要求用曲線代替直線,甚至每一間屋子不該長得一樣(如同人的個性)。胡特華索認為建築物是人類的第三層皮膚,第二層是衣服,而環境和整個地球就是第四及第五層皮膚,凡衣服、房屋和環境都該舒適地「穿在人身上」。為了「現身說法」,他不惜和女模特兒一起以裸體出現在兩次演講會場(見圖)。

竹林七賢中的阮籍說「以天為幕,以地為席」,此說竟和西方美學思維符節若合。

人類的祖先生於大自然之中,但今人都無法悠然地貼近自然而活,到底是人類造就了房屋,還是房屋造就了人?值得思考。

另外,文化大學國樂系大四學生袁禎禧,因不滿國樂系官方facebook刪除其發表聲援樂生療養院的留言,於上學期期末考中演出裸體音樂行動劇《跟著我做:向艾未未致敬》,並進入辦公室呼口號,校方正研擬懲處。(見2012.3.15自由時報)並報載許多所大學的學生組織也聯合以行動聲「袁」。年輕人也知道「行動」可以是藝術,身體可以是表達的意象或工具。艾未未的「行動」成為師法的啟蒙者,勿寧說是可喜的事。但「裸」多了便少了創意,不是有裸就是藝術,倒是人家跳了百多年的「瘋馬裸舞」,檢警還在「色、藝論戰」,拿錄影機蒐證,甚至尚以「露幾點」論斷,就不知今夕何夕了。

謝德慶其他作品和艾未未,將出現在拙編《當代視覺藝術全覽》中,胡特華索的作品則在《遊畫全都館》的《荷、比、瑞、奧篇》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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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德慶作品《室外》施作現場 
1981-82年,紐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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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水社區,建於維也納北郊,即百水住宅博物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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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特華索另一作品兒童廣場建於日本大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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裸體演講「人有幾層皮膚」實況 
1968年於維也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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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迴演講「人有幾層皮膚」另一現場 
1967年於慕尼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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