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報上看到李老師的辭世(2012.2.25病逝,3.26告別式,享年80),李老師正是我的水彩老師(繼馬白水之後)。李老師認真、親切、毫無架子,令人懷念。
李老師也曾對我的水彩畫作給過頗高的評價(分數),不像第三個水彩老師郭軔,他當(ㄉㄤˋ)了我的水彩。被當了水彩並不可恥,和我一起補考的還有學弟董振平。(董君今為師大美術系教授)。我們被當,只因為我們都畫「新派水彩」,只不過郭某認為吾等不配-但平日都不說「基礎尚須打好…」云云的勸言,卻是「懷恨在心」等期末算帳時,再用「行動」教育人。我至今仍無法釋然,堅持撻伐這種缺乏人味又不盡責的師表。
畫了三年的水彩了,總該有點不同的追求吧,有創意的學生,自發地嚐試,被頑固封殺,這應是當年師大藝術教育的可恥和陳腐。
但這件事令我想起另外一位從西班牙剛「學成」歸國的老師,第一次來上一年級的素描課,身穿白色禮服,戴草帽,那個年代嬉皮已大行其道,他這一身打扮當然矯柔造作之極。過了三五週,我們仍在校園畫鉛筆寫生,我可能也沒有太在意或邊畫邊嬉鬧,下課前,本人竟被點名訓誡。全班同學全呆掉,他說他看到我的第一件鉛筆素描,覺得此生如何的前景看好,沒想我竟如此不珍惜自己羽毛,語重心長,害我回家趕快找出那一件被「驚為天人」的處女作,並收藏至今。
畢業之後,某次在植物園看見徐師畫大幅「荷花」油畫,並聽他解釋要以莫內的追隨者自詡,並在書局看見他出版的介紹「嵌畫」書籍,不久就聽說徐(寶琳)老師,英年早逝。雖然對一個大學生,有話直說、當面訓斥不算好的教育方式,以及不知今夕何夕地還在興起「畫印象派的同題材同風格的舊玩意」當創作,當然可見此師食古不化、江郎才盡,但比起那位留著小鬍子,大陸某藝專學歷,在金馬獎影片中當過美術指導就跩得二百五,其他所見作品一律「抽象畫」(卻不見講述抽象的任何見解),上課點了名就走人,從未示範也未講解,卻會「不教而殺」的「郭大老師」,徐師至少認真要求過學生,有脾氣總比從不發脾氣卻暗暗下毒手的具真性情。徐師對我「天賦」的肯定,雖嚴斥之中卻包含鼓勵。賞罰分明,更見其教育的熱情,至今只有感佩並無所怨。(雖對其內涵依舊無情批評,基於寫作者立場,不得不耳-吾愛吾師,吾更愛真理是也)
就為這二件「實驗水彩」我的水彩課被迫補考:
台北車站夜景(格主作)1974年,此作李老師給了88分(圖中的台北站前天橋和中華商場,今已不復見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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