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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「高大哥別再責怪他小弟弟」的續篇-

 

  前格文提到馬勒夫人劈腿建築藝術家葛羅畢斯,不久,馬勒飲恨而亡(1911年)。眾親友祝福聲中,二嫁夫人與姦夫-未來的「葛」校長相信這回必能永浴愛河(時為1915年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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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於柏林的包浩斯資料館(格主攝於柏林)

 

  但是事實上,這個連續劇,剛剛在發展而已,若在本部落格上就此「鋸」而不連續下去,相信畢竟是「憾」事。

 

  話說傾城傾國的愛爾瑪小姐,下嫁葛羅畢斯後,這回只安份了不到一年,便「媚」態復萌,媚眼亂飄起來-再度與年輕的作家魏菲爾(Franz Werfel)拍拖,這時他與葛的女兒梅南剛剛出生。1916年,魏27歲(葛出現在馬勒家也是27歲),而且他們很快地珠胎暗結(1918年);而且,這一年身懷六甲還因為縱慾過度而大量出血送急診,姦情也隨之曝光,但是紳士葛羅畢斯並沒有憤憤以斷姦夫之腿(如另位台灣的葛先生),反之,當兩個男人在病房相遇,葛斯畢斯跪在太太腳下,搥打自己的胸膛,求她原諒(?),就算都是他的錯,他不追究,只要她留下…,這一點和高凌風頗有點類似,但在愛爾瑪跟前示弱絕對是一個致命的錯誤,「葛的舉動令愛爾瑪最後一點愛意也蕩然無存」(見Francoise Giroad傳記作者的話)。

 

  1918年,魏菲爾參加共產黨的遊行被捕,還是由曾獲兩次十字勛章的葛羅畢斯去營救,(葛於1918年退役,官拜中尉),次年1919年一月魏菲爾和愛爾瑪的早產孽種死亡,還是葛斯畢斯以名義上的「父親」身份打電報通知魏菲爾的。

 

  這個他們兩人都有「份」的兒子馬丁之死,並沒有令愛爾瑪因罪惡感而回心轉意,反之,葛羅畢斯這時成立的包浩斯學院,愛爾瑪壓根兒都不想住到那個死氣沉沉的威瑪去(其實當時愛爾瑪曾想過同時離開這兩個人,並強烈地想投入老情人科可西卡的懷中,他跑去柏林,但沒有找到人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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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於威瑪的包浩斯紀念館—就是創校的地點(格主攝於威瑪)

 

  當年7、12日她與葛羅畢斯離婚,但與魏結婚卻在十年後的1929年,那時愛爾瑪已50歲,(愛的傷痕相信盤桓在她心中有相當一段時日)。

 

  葛羅畢斯,偷人老婆者,人恆偷之,在葛羅畢斯事業有了成就之日,卻是他愛情重挫,妻離家散之際(他雖有爭取到女兒梅南的監護權),1919年可是學設計史的學生不能不知道的包浩斯傷心年,而校長夫人愛爾瑪其實只當了幾個月而已,且始終名存實亡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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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所「失」的葛羅畢斯照片(取材自包浩斯資料館簡介D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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