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類何時才懂得要脫了?
─畸變的服裝解放史,其實人人都想脫完結篇
從人類文明史觀察,人類的進化項目中,在美食上追逐色、香、味,其食物本身若夠好,增益其感官享受無可厚非;反之若本質不佳,卻靠裝飾加味,則無異詐術;車輛發展有利交通便捷,暫不必挑剔;住屋的文化,也尚有可垢病之處,但不是本文要談的項目,而最畸形荒謬的莫過「衣飾」這一項。
衣飾之發展,原為禦寒之需,但中古以至今,多少衣飾真為禦寒而存在?
─勿寧說人類的穿衣,多數狀況下都已經荒腔走板、荒謬之極,至少由下列數端可見之:
1. 穿衣不為蔽體,而為體面。
2. 衣飾為階級所利用─例如某種人只能著某種服,某種人則不能。
3. 衣飾為習俗所掌控─某種穿法才有禮貌,某種穿法是為世俗所不容(甚至還有「法所不容」的)。
4. 衣飾為時尚風格所綁架─流行衣著,無異共擁廠商來集體領導而奴役自己的自由,例如:違反人性的枷鎖的樣式永遠相隨,試看時下緊身包覆的褲子和女權人士所痛恨的高跟鞋一樣,依然愛不釋「腳」,此二者十足取代了維多利亞時代的束腹和中國式纏足。看樣子 這些女生已永無脫身自主之日。
5. 如果人體本身即夠美(或者不夠美)何需處心積慮去特意遮起那一部份、露出那一部份,以虛偽偽裝來虛張聲勢,達到引人上鈎的苦心孤詣。
體面而完全不合人性的西裝、襯衫、領帶、皮帶,近些年雖漸漸有人覺醒而「脫」身,但回顧數十年前的人類,依然甘之如飴、趨之若鶩,神氣得不得了,且看下列幾件攝影佳作:
1. 此二君西裝筆挺,一時之間好像社會地位就高人一等了,不是嗎?
巴布雷,埃舍爾 Bubley, Esther 1922- 攝 紐約的灰狗巴士站 1947年 明膠銀鹽相片
2. 貂皮大衣穿上身,就等於富貴加汝身,是嗎?
凡德齊,詹姆士VanDerzee,James 1886-1983 攝 著熊皮大衣的夫婦 1932年 明膠銀鹽相片 攝於美國
3. 郊遊席地坐,也非「整身華服百分百」不可(這是台灣不久以前的風尚呢?)現在在風景區,只要看著西裝人數的多少便可知道該出團地區文明的程度(反比例)。
張照堂 攝 三峽河岸 約1986年
4. 露出天生軀體,毫不扭泥,你說是進化還是退化?
人們什麼時候起,便覺的裸體是件見不得人的事?當然就是懂得穿衣的那一天起。
Land Rover汽車廣告 吳美玉 攝
5.磊落自然的一群男女,是不知羞恥還是超越了禮俗障礙的標竿?
查爾邦尼,尚-菲力普Charbonnier,Jean-Philippe 1921- 攝
巴黎劇場的後台 1960年 明膠銀鹽相片
6. 露體親暱的男女,到底會礙誰之眼,又招惹了誰?
弗蘭克,瑪蒂娜 Franck,Martine(布列松夫人) 1938- 攝 法國搖擺土風季會 1976年
2007.七月在西班牙伊比札海岸沈船燃油外洩的清理工作中所拍的一 張照片(路透社記者)
7. 如果別人的眼光不再可怕,不是自在的烏托邦,那什麼才是烏托邦?
斯特吉斯,齊克Sturges,Jock 1947- 攝 尼可兒‧G 1987年 明膠銀鹽相片 攝於美國